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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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江西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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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4-02-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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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部所在地: 江西 是否审验:
所在行业: 社会服务业 反馈意见渠道:
企业规模: 中小(营业额93亿以下) 报告介质: 网页版
企业性质: 民营 语言类型: 中文
发布报告的次数: 1次 报告页码: 5页及以下
报告内容覆盖区域: 非国别报告(中资、外资及港澳台) 报告时效: 距财年截止日4个月以内
编制依据: 其它 发布报告的独立性: 完全独立报告
发布周期: 年度 语言风格: 中肯的
发布日期: 2014-02-11 报告年份: 2013年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1 10:47来源: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一、前

2013年,是南芳所全面完成“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与法治建设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有着广阔的发展平台,理应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为展示南芳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促进律师队伍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南芳律师事务所从2013年起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3年,南芳律师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综合素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目前,南芳律师事务所设有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部、合同法律事务部、劳动法律事务部、侵权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行政法律事务部、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事务部、综合法律事务部10个专业部,开创了赣州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团队化之先河。2013年与北京大成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大成全球网络成员单位;加入北京德和精品律所联盟,与国内27家律所强强联合,南芳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力已走出全省,辐射全国,为更有利于吸取先进的管理理念,共享开拓新客户、新业务、新领域,提升律所专业法律服务水平,为南芳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截至年底,南芳所共有执照律师78人、 实习律师8人、律师辅助人员16人。其中,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律师16人,中共党员39人,民主党派成员14人。2013年,全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64家,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1043件,刑事案件231件,行政案件51件,非诉案件29 件,开展法律援助22件。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服务经济发展,发挥法律服务保驾护航作用

律师维护市场经济规范,是市场经济发展走向法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如今,无论在经济建设的哪个方面,都活跃着律师的身影,都体现着律师的价值,尤其是在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领域,律师的作用更是日益凸显。南芳律师事务所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发挥法律服务保驾护航的作用。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不断拓展新的空间,不断开创新的事业。充分发挥各专业部的作用,跟踪全市重点项目、新兴产业链和特色产业基地,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就企业股权调整、并购重组、融资引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对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提出法律建议。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申报的35亿元中期票据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项目,南芳律师服务团队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开创了赣州市直接融资工作三个第一。即:全市第一支成功注册的中期票据;开创了市企业一次性注册金额最大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的历史先河;全省融资平台类公司第一次在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债券。为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建立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上门服务机制,发挥专业律师团队的专业特点,主动跟进、全面介入重大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引资、融资工作。对章贡区团购房建设法律问题提出律师建议。对省委省政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分别就完善非公经济服务体系、强化投诉处理机制、依法维权、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13年,全所律师共服务企业400余家,制定转型升级措施2个,出具法律意见函202份,提出建设性意见198条。

(二)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扶贫济困活动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群体,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目标的推动力量。南芳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

2013年,全所律师在办理大量法律事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走进机关、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和法律案例讲解,采取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通过新创办的“虔城法律大讲堂”、南芳律师网、《南芳律师》杂志等法律服务网站、刊物,以及我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解案析法,普及法律常识。

如:为赣州创业大学、江西财大EMBA同学会、章贡区民营企业联合会、中海宏洋地产(赣州)有限公司、江西今鹰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展了法律专业培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法律普及活动。

组织女律师参加了赣州市妇联在东方胜境小区广场举办“女法律工作者为民接待日活动”,开展专题法律咨询服务;参加了《赣州电视台》第二频道在下壕塘社区居委会举行的《生活大视界》社区零距离公益活动,就社区居民比较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七月一日,所党总支组织党员律师到红旗村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服务,还为红旗村180余名党员进行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律师到会昌县周田镇开展“为农民群众送法律”活动,向农民群众发放三百余份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四十多名群众法律咨询;组织动员赣州市江苏商会会员与会昌县周田镇三名贫困家庭的小朋友结对帮扶,提供经济帮助。

开办了“章贡区妇联2013年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培训班”,为一线妇女干部主讲了《婚姻法》,解答婚姻家庭、儿童维权等相关的法律问题,专门编辑印刷发放了1000本《妇女儿童维权实用法律法规汇编》。12·4普法活动日,组织律师前往赣州公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2件。

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为身患重病的江西客家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启红捐款33400元。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行动。如谢智勇律师法律援助未成年人袁某参与故意伤害他人案件的二审。通过会见上诉人袁某,对案件进行了仔细询问,并认真阅读了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提出了袁某作为未成年人是本案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等量刑从轻的辩护意见。法院采信了谢智勇提出的“未成年人袁某是从犯”的辩护意见,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袁某依法适用缓刑。这是南芳律师为挽救失足少年的最好例证。

组织律师参加了赣州市委政法委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巡回宣讲,先后在于都、兴国等18县市区召开的千人大会上讲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和理性维权的相关知识。

2013年,南芳律师所共为50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5场,讲授法律专业课50堂,普及人数达50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件。

(三)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建言献策,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

截止目前,我所有十八大代表一名,十三次省党代会代表一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政协委员四名,其中一名是市政协常委。 2013年,南芳所律师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26件。

十八大代表廖泽方在滨江宾馆出席省委召开的“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并对省领导进行了民主评议。就市委组织部发出关于“赣州市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函”提出了若干建议。廖泽方、范卫权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就《关于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六个送审稿提出了法律咨询审查意见。对市政府拟签定的关于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事宜的协议提出了法律咨询意见。

市人大代表范卫权在赣州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上,向大会提交五份书面建议。参加了江西省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参加省检察院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赣州调研会,并就加强检察官与律师沟通,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等事项分别提出了建议。参加章贡区政府区长办公会,就土坯房改造农户申请贴息贷款由政府落实担保措施等事宜发表了律师意见。参加江西省工商局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调研活动(赣州)座谈会,并提出了强化服务,严格执法,创新工商法规宣传等建设性意见。就《行政复议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等事宜提出了建议。

市政协常委谢海琼,市政协委员刘嫔、王犹淦、彭斌参加了赣州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刘嫔委员作了《鼓励非公经济参与“以房养老”推动养老模式多元化》的大会发言,在专题协商会上作了《科学统筹规划,实行联村或联片推进新城镇建设》、《鼓励非公经济投资兴建垃圾分类处理项目,解垃圾“围城”之难,建设绿色幸福家园》、《完善红绿灯“倒计时”交通设施,实现执法人性化》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建议》四份提案的发言;王犹淦委员在专提协商会上作了《大力发民社区服务业,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提案发言;彭斌委员向市政协提交了《关于保持赣州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案》和《关于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建议案》提案,并在专题协商会上作了“如何保持赣州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题发言。刘嫔、谢海琼、王犹淦、彭斌四位委员的联名提案《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爱心午餐”计划》获得了四届一次市政协会议的优秀提案表彰;刘嫔委员的《尽快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系统,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日趋完善》提案获得了四届二次市政协会议的优秀提案表彰;王犹淦委员提交的《建议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提案获得四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表彰。

市政协委员刘嫔在赣州市政协四届七次常委会会议上,结合市政协食品安全调研组到各县调研情况提出了“督促生产者自律,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的建议。与此同时,刘嫔律师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互动,其提出的建议得到了与会领导及委员的一致认可。

刘嫔、王犹淦律师参加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在赣州进行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调研座谈会”。刘嫔律师就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好非公企业,扶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自已的观点及建议;王犹淦律师就检察机关如何与律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服务百姓提出了相关建议,均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认可和好评。

在江西省工商联在赣州召开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强非公企业思想理念调研座谈会”上,刘嫔律师就非公企业思想理念教育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非公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工商联及相关部门应如何帮助解决、协调、沟通及加强服务等提出了建议。南芳所主任廖泽方、合伙人会议主席范卫权被聘为赣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彭斌被赣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为2013年度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员

南芳律师在参政议政方面表现十分活跃,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更深层次上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论证,防范法律风险,推动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行政,展现了南芳律师所律师的参政能力和议政风彩。

目前,全所律师共担任政府及行政部门法律顾问111家,2013年,参与政府重大项目研究32次,参与重大决策讨论5次,审查重点项目合同68份,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

(四)深入参与信访处理,为政府依法处理各类矛盾提供专业服务

2013年,南芳律师所坚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和质量,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服务与调解工作相互融合,深化律师调解对接工作制度。坚持常年安排资深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在参与接访工作中引导信访人员合法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积极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协调,为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和化解疑难信访难题,妥善处理了多起重大信访事宜。努力使各种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依法妥善解决。

2013年,南芳律师所共派出40人次参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有效处理各类纠纷16件。

(五)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南芳所能取得今日之成就,依赖于这么多年矢志不渝地推进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坚定地走“党建促所建、党务促业务、党性促诚信”之路,从而探索出了一条“两新”组织自身发展与党建工作双赢互动的发展道路。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思想上要紧跟形势,要有领先观念,要有担当意识,做维护公平正义的脊梁。2013年,南芳党建工作再创辉煌,党建促发展的模式已经成为全国社会组织抓党建的标杆。

2013年5月,经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所党支部正式升格为党总支,民主选举产生了以廖泽方为总支书记的第一届党总支领导班子,这标志着我们的党建工作迈向新征程。所党总支在着力抓好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组织建设、新党员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还精心指导第一、第二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13年新发展党员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

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十八大代表廖泽方在2013年先后为省律协、南昌市律协、抚州市律协、市工信委、江西环境工程学院、赣州技师学院等单位作了十八大报告专题宣讲,围绕十八大会议盛况和十八大报告的主要亮点、深入浅出,形象生动地解读了十八大报告精髓,报告观点独到,讲解生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芳所去年先后接待了司法部研究室、省总工会、萍乡市委组织部考察团、中共抚州市直机关工委、赣州市检察院、瑞金市党建工作访问团等党政机关及企业28批300余人次到所考察,提升我所党建工作的影响力。

双拥、统战齐发展,再添党建新活力。作为全国党建工作的先进集体,南芳律师所心有大爱,心系国防,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驻军、武警结对,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参加部队重大非保密性质的涉法事项决策前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接受委托,为部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协助做好官兵及其亲属依法维权工作;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在代理涉军案件中,始终做到优先受理、优惠服务、优质服务,及时化解涉军纠纷,积极维护部队以及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部队官兵安心服役,促进军地和谐关系。2013年5月27日,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省双拥办副主任黄恩华一行,在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晓春,市军分区副政委谢亨舜,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树明以及市民政局、市双拥办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陪同下到我所调研双拥工作,黄恩华深有感触地说:“南芳所的双拥工作很有特色,政治觉悟很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很强,南芳所的经验很可贵,具有很好的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争创全国双拥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已经成熟,作为新社会组织的杰出代表,南芳律师心有大爱,心系国防,拥军优属,值得赞赏,这里是一个聚集了正能量的先进团体,也是一支支持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南芳所长期坚持开展双拥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典型事迹受到《中国双拥》杂志刊登报道,在全国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2013年,南芳律师为驻军、武警部队提供法律意见15条,为部队官兵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知识培训5场,协助官兵及亲属依法维权3起。

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法宝。南芳所在党建工作中非常重视统战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宣传有关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认真履行统战工作职责,夯实组织基础,倡导优秀律师加入民主党派组织;重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专业特长,支持并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律师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积极参与赣州社会经济建设;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走出了新形势下“两新”组织统战工作的新路径。

2013年9月28日,农工党赣州市委员会南芳法律支部成立,至此,南芳所拥有了民革南芳法律支部、民盟南芳法律支部、农工党南芳法律支部,共3个民主党派支部。

截止2013年底,南芳所有民革党员3人,民盟盟员3人、农工党员4人,民进会员2人,九三学社社员1人,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1人。

民革南芳法律支部被民革赣州市委会评为2012年度先进支部,支部主委谢海琼被评为2012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党员王毅被评为2012年度优秀党员。

(六)群团工作成绩斐然

南芳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所工会荣获2013年度江西省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廖泽方入围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评选的“全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王犹淦被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司法厅联合授予 “江西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的光荣称号。刘嫔律师被赣州市总工会授予“赣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所妇委会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显著,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所团支部被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江西省委联合授予“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所高级合伙人谢智勇律师被授予“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结束语

2013年,我们敞开心扉,首次向社会发布南芳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报告,这份报告全面阐释了南芳律师履行的社会责任,提升了社会对律师的认识,加深了《律师法》中关于律师职责的正确理解,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律师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肩负起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

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本着服务经济,参政议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既定方针,努力做到三个放在心中:一是要把党的伟大事业与律师的光荣使命放在心中,把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与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结合起来,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我们的根本目标;二是要把贯彻实施法律放在心中,真正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根本任务,政法战线各部门只是分工不同,责任相同,要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五位一体的建设任务统筹起来抓好落实;三是要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在心中,律师的使命就是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律师的天职。我们向全社会庄重承诺:牢记历史使命,勇担社会责任,谱写律师新篇章,共筑律师强国梦。

 

              记者: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值班编辑:罗仕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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