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2012-11-27 3324
由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1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主要针对工业企业场地变更利用方式、变更土地使用权人时所要开展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工作做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通知以政府部门对污染场地的排查为基础,通过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以及信息公开制度,使得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的参与者以及社会公众能够有效掌握待开发场地的土壤污染状况;通过细化相关责任主体确定原则,明确了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的主体。此外,通知还提出了设定从事土壤修复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准入条件的要求,这将为土壤修复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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