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

   2017-03-29 66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土壤函[2017]367号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聂志强

  电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

     3.《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中国造纸协会

  (部内征求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生态司、环监局、督察办、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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