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87年开始对七类28种公共场所实施卫生法制管理,并先后制、修订了一系列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规范了公共场所建设、经营和卫生监督、监测行为。但作为法规具体要求的卫生学评价,一直没有制订配套标准。各地在日常卫生监督、监测评价过程中,难以规范、系统地评价公共场所在可行性研究、选址和设计、竣工验收、日常经营等各阶段的总体卫生状况。
(一)明确评价机构和人员的要求
(二)界定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学评价的概念
(三)明确评价目的和依据
(四)提出评价所需技术资料
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批文件 建设项目概况和可行性研究资料 公共场所及其选址、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建筑装修材料 集中空调通风设施 室内空气质量 二次供水设施、生活饮用水、洗浴水、泳池水、病媒生物防治和净化消毒设施 客流控制和分流设施等方面设计资料、设计说明及主要参数 国内外文献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明确评价内容
基本情况分析 健康危害因素识别和分析 现场卫生学调查 卫生检测。
建设项目选址、地理位置 周边环境状况、周边主要建筑及其相对位置和距离 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建设项目用途、营业特征、服务人数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规划设计情况 二次供水设施、生活饮用水、泳池水的规划设计情况 病媒生物防治设施的规划设计情况 相关卫生设施设计种类、用途、位置和参数 卫生设备、消毒设备、空气净化和净水设备的选型和参数。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危害因素 可能对公共场所造成影响的环境污染源及其相对位置和距离 常年主导风向 建设项目的饮用水水源 二次供水、消毒、净化、病媒生物防制设施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客流控制和分流等主要卫生设施 建设项目布局、卫生设施、卫生防护设施 用品配置、种类、用途、参数、有效性和卫生安全性 卫生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和人员状况。
现场卫生学调查 卫生检测 卫生管理的实施情况。
(六)列举评价方法
风险评估法 类比法 检查表分析法 现场调查法 检测检验法。
(七)提出评价步骤
评价方案设计 资料收集和分析 健康危害(影响)因素的识别和分析 现场卫生学调查 卫生采样和检测 评价方法选择 综合分析评价 报告编制 专家咨询、评审 报告修改完善、复核、签发。
(八)提出结论和建议的原则性要求
来源:环境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