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2013-07-12 18520
核心提示: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一、宾馆的定义宾馆也叫旅店、饭店、酒店。宾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住宿,同时兼具餐饮、娱乐、健身、会议
 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一、
宾馆的定义

宾馆也叫旅店、饭店、酒店。宾馆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住宿,同时兼具餐饮、娱乐、健身、会议、购物服务等多种功能或部分功能。目前我国也出现了拥有同一品牌和优质服务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和集住宅、酒店、会所、写字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酒店式公寓。
二、
宾馆的火灾危险

 

1.室内装饰装修标准高,使用可燃物多

 

宾馆、饭店虽然大多数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但大量的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陈设都采用木材、塑料和棉、麻、丝、毛以及其他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可燃材料将导致燃烧猛烈、火灾蔓延迅速;大多数可燃材料在燃烧时还会产生有毒烟气,给疏散和扑救带来困难,危及人身安全。

 

2建筑结构易产生烟囱效应

 

现代的宾馆和饭店,很多都是高层建筑,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垃圾道等竖井林立,如同一座座大烟囱;还有通风管道纵横交错,延伸到建筑的各个角落,一旦发生火灾,极易产生烟囱效应,使火焰沿着竖井和通风管道迅速蔓延、扩大,进而危及全楼。

 

3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伤亡

 

宾馆、饭店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且大多数是暂住的旅客,流动性很大。他们对建筑内的环境情况、疏散设施不熟悉,加之发生火灾时烟雾迷漫,心情紧张,极易迷失方向,拥塞在通道上,造成秩序混乱,给疏散和施救工作带来困难,因此往往造成重大伤亡。

 

4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宾馆、饭店用火、用电、用气设备点多量大,如果疏于管理或员工违章作业极易引发火灾;加之住店客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乱拉电线,随意用火、卧床吸烟等也是造成火灾的常见原因,厨房用火不慎、管道漏气等也会引发火灾危险。因此宾馆、饭店的消防管理十分重要,预防火灾的任务相当繁重。
从国内外宾馆、饭店发生的火灾看,起火原因主要是:旅客酒后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厨房用火不慎和油锅过热起火;维修管道设备和进行可燃装修施工等违章动火;电器线路接触不良,电热器具使用不当,照明灯具温度过高烤着可燃物等四个方面。宾馆、饭店最易发生火灾的部位是:客房、厨房、餐厅以及各种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电话总机房、歌舞厅、会议厅、仓库、员工宿舍等等也是火灾多发部位。
本汇编针对宾馆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通过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本汇编分四部分,包括十项职责,二十二项制度,四项操作规程,二十二类标准化管理表格记录。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

 

 

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
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四、
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六、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八、
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九、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
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四、
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
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 、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四、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一、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二、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三、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

 

 

 

 

一、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
二、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负责管理本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三、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数量不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
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二、
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三、
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

四、
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 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 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 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商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
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四、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并存档。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三、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四、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五、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备案。掌握使用情况。
四、地下商店禁止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商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闪点<60°的液体燃料。
五、商店营业厅不应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六、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应避免日光照射。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四、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3.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火灾情况记录;
10.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

 

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一、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消防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

 

四、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

 

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宾馆洗衣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线路敷设要注意防潮
洗衣房虽有良好的排水设计,但环境比较潮湿,尤其是水蒸气多,电气设备尤其时电气线路绝缘容易老化,引发故障致灾的可能性较大。洗衣房必须注意电气防火,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线路要按规定敷设,注意防潮。
二、严格管理纺织品库房的用火用电
工艺要求纺织品库房内温暖、干燥、气流朝洗衣房方向流动,库内纺织品属丙类可燃物,除应按规定设置照明灯具、敷设照明线路外,应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禁用明火和其他电气设备的规定

 

宾馆客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客房内应配置消防安全指南
客房内应配置禁止卧床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和宾客须知等消防安全指南,明确规定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危品带入旅馆,凡携带易燃易爆化危品应交易台妥善储存保管。

二 、严禁私自安装电气设备

客房内除配置电视机、小型开水器、电吹风等固有电器,允许旅馆使用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用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气设备,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电热设备。

三、客房服务员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置

在客人入住后,客房服务员至少有补充用品、开夜床和清理客房等三次进入客房的机会,应利用者三次机会观察客人携带的物品,如发现有违禁物品,如客人在场,要当场告知相关规定和处理办法。如客人不在场,要立即同志旅店安全部门、大堂经理好客房主管,三方进入客房核对,如确属违禁物品,应给客人留言,将物品拿走按规定妥善保存。
客房服务员当班期间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酒后的宾客尤应特别注意。哟啊利用适当的机会主动提醒宾客不要卧床吸烟、不要乱仍烟头好火柴梗、入睡欠关闭电视机和音响设备、离开客房时关灯等注意事项。服务员在整理客房时应仔细检查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烟缸内未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整理客房后要切断客房电源。
四、客房应明确防火责任
客房出租作写字间等办公场所时,出租方好承租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防火责任。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一、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火警处置工作;
四、火警处置完毕后,将系统全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一、变配电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遵守电工作业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四、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视为有电,不得触及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五、停电检修时,必须经过验电,挂接地线后方可工作,检修结束后,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送电。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工作前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二、电器设备及线路禁止带电安装作业,也不得靠近带电的高压设备活线路进行工作;
三、在带电的设备和导电不分附近工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四、部分停电工作时,对于可能触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离的带电设备应装设遮拦;
五、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同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

 

燃油、燃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燃油锅炉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人必须操作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检验合格的锅炉。

 

 

(二)独立操作的司炉工人须持有司炉操作证,且你符合操作炉型和类别要求。

 

 

(三)锅炉点火前应做到锅炉体、燃烧机和其他辅机、所有附件、阀门、给水、供油系统电路和电控部门等检查,并确认正常。

 

 

(四)打开放空气阀门,向锅内进水(可用排水的方法检查水位的控制,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水位略低于正常水位。

 

 

(五)用“手动”启动风机,吹扫炉膛,将控制系统调至“自动”位置,然后按下“启动”开关,锅炉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吹扫——点火——燃烧(大火或小火)——暂时停炉。如点火程序有故障,可继续手动风机吹扫,再重新点火,如点火三次不成功,须停止点火和供油,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重新点火。

 

 

(六)当锅内压力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有蒸汽昌出时,便可关闭空气阀。

 

 

(七)锅炉升压过程,要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及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或并炉。

 

 

(八)正常运行后,应经常调整供油、送风和给水(全自动锅炉除外),保持水位和气压稳定,适应负荷需要,保证供汽。

 

 

(九)运行中每小时应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规定做好各项记录,签姓名确认。

 

 

(十)每班应进行冲洗水位表及排污各一次,安全阀排汽试验,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和各项安全保护装置校验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如实填写记录,签姓名认可。

 

 

(十一)正常停炉时要先停止供油,稍后停止送风,保持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十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水位降到下极限以下仍不熄火和自动给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二、燃气锅炉操作规程

 

 

(一)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

 

 

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二)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锅炉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

1.
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正常,天然气过滤是否正常通气,燃烧时油泵及过滤器应能正常过油,打开天然气供气阀门燃油时应打开供油阀门;

2.
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并打开给水系统各部位阀门、风门,手动位置时烟道应在打开的位置,应将电控柜上泵选择开关选择在适当的位置;

3.
检查安全附件应处在正常的位置上,水位表、压力表应处在开的位置上;

4.
各操作部位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5.
除氧器能正常运行;

6.
软化水设备能正常运行,软化水应符和GB1576的标准,软水箱内水位正常,水泵运行无故障。
(四)开机

1.
接通电控柜的电源总开光,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故障是否有信号,如果无信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检查修理,排除故障;

2.
燃烧器进入自动清扫、点火、部分负荷、全负荷运行状态;

3.
在升至一定压力时,应进行定期排污一次,如蒸汽锅炉冲洗水位表一次,并检查炉内水位;
(五)炉水控制指标:

1.
炉水碱度 6~26mmol/L

2.炉水含氧量 ≤
0.1mg/L

3.给水硬度 ≤
0.03mmol/L

4.炉水PH值 10~
12
(六)正常停炉:


1.
关闭锅炉运行开关

2.
关闭天燃气阀门

3.
锅筒内压力降低

4.
锅筒内水位处于高水位

5.
检查排污阀是否关闭严密

6.
关闭锅炉上水泵阀门

7.
关闭电源总开关
  (七)事故停炉:

1.
当发现锅炉本体产生异常现象,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2.
锅炉给水泵损坏,调解装置失灵,应按动紧急断开钮,停止锅炉运行;

3.
当电力燃料方面出现问题时应采取按动急断开钮;

4.
当有危害锅炉或人身安全现象时均应采取紧急停炉;
  (八)临时停电注意事项:

1.
迅速关闭主蒸汽阀、防止锅筒失水;

2.
关闭电源总开关和天然气阀门;

3.
关闭锅炉表面排污阀门防止锅炉出现其它故障;

4.
关闭除氧器供气阀门;

5.
按正常停炉顺序,检查锅炉燃料,汽、水阀门是否符合停炉要求。
   (九)燃气供应不足时的注意事项:

1.
迅速与天然气调度取得联系问清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可行的措施;

2.
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
随时观察燃烧情况,火焰正常为麦黄色。

 

 

 

 

 

三、燃气灶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燃气前,检查所有的灶具燃气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如关闭,可打开总阀门。



(二)检查各灶具的点火系统及火种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立即排除,否则不可使用。



(三)用后要及时关闭所有灶具的阀门,并安排一名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灶具的阀门关闭情况,而后关闭燃气总阀门。


(四)定期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如有异常及时处置,处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燃气专业部门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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