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爆炸事故直接原因初步查明,违规电焊作业引燃气体,死亡人数增至18人

   2015-01-08 南方日报142420
核心提示: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梦 通讯员/沈安信)6日,佛山市顺德区富华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分析了该起事故的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梦 通讯员/沈安信)6日,佛山市顺德区富华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分析了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认定事故性质。

  经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是:2014年12月31日,在建设试生产期间的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停产,车间负责人通知部分员工到车间进行盘点、清洁、设备维护改造等。至7时30分,已有87名员工上班。其后,24人在车轴总装A、B线两侧使用易燃液体稀释剂(主要成分为三甲苯、甲缩醛等)清洗总装线表面油漆;5人准备在车轴总装B线附近电焊作业;3人在车轴总装A线附近切割作业;其他人员分别在盘点、划地面标识线、维护检修改造设备等。其中A线使用稀释剂约165公斤,B线使用稀释剂约150公斤,清洁过程中稀释剂流入到车轴总装线的地沟内。9时28分许,梁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人在车轴总装B线正上方离地面约5米、车间三第17号钢柱正对的工字梁上,使用电焊机烧焊、安装卷管器时,B线区域发生爆炸,随后车轴总装A线区域也发生爆炸。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和物证鉴定,初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大量使用稀释剂清洗车轴总装线设备和地面过程中,流入车轴总装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违规电焊作业火花引发爆炸。

  省政府调查组初步认定,佛山市顺德区富华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省政府调查组正抓紧围绕事故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对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

 早前消息:死亡人数增至18人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芷伊)1月3日晚间,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富华气体爆燃事故中2名重症患者病情转为轻症,目前9名危重及重症患者生命体征平稳,19名轻症患者病情稳定。此外,此前在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救治的危重伤者张某于1月2日下午5时经全力抢救仍医治无效死亡,至此富华事故死亡人数增至18人。

“12·31”富华气体爆燃事故发生后,员工张某因爆燃导致右下肢断离,在送到顺德区第一人民院抢救时,心跳、呼吸已经停止,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进行心肺复苏一个小时以后恢复心跳、呼吸。据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胡允兆介绍,因伤者全身严重肿胀,压力太高而不能呼吸,从1日下午医院用体外膜肺氧合计数来代替心肺辅助呼吸,截至1日18时,张某仍处于休克状态,已输换血液超过30000ml,相当于全身换了六次血。但因为伤势严重,经过省市区专家全力抢救,仍医治无效,于2日下午5时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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