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其中第5.1.4、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5.1.4 应用支撑平台的设计接入容量超过1000个联网单位时,通信链路应采用物理独立的2个或以上路由,数据应异地备份。 5.2.2 远程监控系统内平台间、与其它业务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传输协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交换协议》GB/T 2687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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