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标发布,2021年2月1日实施

   2020-07-13 289

江苏省地方标准发布公告

(2020年第14号)

DB32/ 3814—2020《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标准编号、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等详见附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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