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3-01-22 309
 

 

  为适应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对2002年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公众可登陆卫生部网站,进入“征求意见”点击“《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wsc2012@163.com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处,邮编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

 

附件: 1.《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doc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调整情况说明.doc

 

2013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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