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2013-06-18 194
 健康报讯  日前,江西省卫生厅印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应急响应也分为4个级别。

预案明确,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时,由省政府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成立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江西省卫生厅相应成立重大食 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检测分析组、调查处置组和新闻宣传组,及时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因素流行病学调查和事 故现场卫生学处理工作。

预案要求,由江西省卫生厅法监局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加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的规 划,建立覆盖全省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江西省卫生厅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 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公布相关警示信息。(记者 徐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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