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企业敲“警钟”

   2015-01-01 281
 日前,天津市举办2014年重点企业环境教育培训班,来自全市环保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市环保局法制处和市环保宣教中心共同举办,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主线,结合当前环境保护形势和参训企业特点设置了新《环保法》及“两高”司法解释专题解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内容解读、核安全文化、企业项目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和环境监管执法等课程,邀请了多位环保专业人士进行针对性授课,并在培训后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考试。

此次培训是依据《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有关规定,继2013年后举办的第二次环保重点企业负责人环境教育培训班,旨在通过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让企业“当家人”知晓相关法律法规,细算违法成本账,进而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天津建设。

本文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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