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环保重点设备名录及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名录

   2016-01-13 383

近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环保部已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提供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综合名录),同时向社会全文公开。

    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07年以来,环保部组织开展综合名录制定工作。此次发布的综合名录是在对历年综合名录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汇总2015年制定的新一批综合名录形成的。综合名录共包含两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以下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包括837项产品;二是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包括69项设备。其中,“双高”产品包含了50余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量大产品,30多种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产品,近200余种涉重金属污染产品,500多种高环境风险产品。

    目前,综合名录在推动构建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等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近年来,结合综合名录研究成果,环保部先后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一是将涉重金属的高污染电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含量较高的涂料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二是对“双高”产品不予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不予调高出口退税,目前已有400余种“双高”产品被取消出口退税、禁止加工贸易;三是推动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严格对生产“双高”产品企业的授信管理;四是推动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引导企业避免采购“双高”产品;五是结合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企业和公众减少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使用。这些政策措施都有利于充分体现“双高”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环境损害成本,利用市场机制遏制其生产、使用和出口。《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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