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26-2019呼吸器标准延长至2021年7月1日实施《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2020-06-16 323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 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 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过渡期的通知

国标委发[2020]2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 行业协会,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 委), 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各有关单位: 

        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强制性国家标准2019年12月31日发布, 原定过渡期6个月。为 全力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口罩产品稳定供应,经研究, 决定将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实施日期延长至2021年7月1日。按照《强制性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过渡期内, 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执行GB 2626-2006或GB 2626-2019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早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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