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67-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于2020年6月8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建设用地分类、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使用方法以及监测要求,适用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本标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DB4403/T 67-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是对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补充。DB4403/T 67-2020一共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中68个项目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其中金属和无机物项目10个,挥发性有机物项目23个,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35个。
需要注意的是,DB4403/T 67-2020为深圳市地方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深圳市以外的地区,如果在环评或者场调项目中需要引用该标准内容,应先征求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