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0-13 35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北京、辽宁、江苏、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人民政府,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人民政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相关法律法规
推荐法律法规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EHSCity  |  产品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EHS微信群 EHS论坛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903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