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安全风险防控新规,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

   2017-05-05 5700
核心提示: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5月4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

校园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

5月4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情况。如何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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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规定。

一是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是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要求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

三是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学校安保队伍,着力建设安全校园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健全相关部门日常管理职责体系,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

四是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和风险化解机制,要求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和责任追究、处理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构建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的支持体系。

五是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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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对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意见》从五个方面就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定。

一是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二是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

三是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四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是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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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学校承担过重安全责任的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意见》强调,要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各方的职责,同时也指出,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安全问题影响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要为学校松绑。为此,《意见》明确规定,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学校应当积极组织体育锻炼、户外活动等,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对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和及时说明,避免由学校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强案例指导,引导社会依法合理认识学校的安全责任。

同时,《意见》提出,要构建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分担、化解学校应当承担的事故赔偿责任。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建立协调机制,切实为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提供保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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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发生且受到普遍关注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意见》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规定?

《意见》将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纳入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从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要求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为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意见》还提出,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二是明确惩戒原则。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

三是健全学生教育矫治机制。要求改革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健全专门学校接收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是阻断网络传播途径。网络管理部门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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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意见》?

《意见》的发布是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是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抓好《意见》的贯彻执行,落实文件关于安全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加快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组织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抓好专项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识与能力。

二是抓紧制定《意见》实施的分工方案,明确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意见》的各项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指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推动各地尽快做好风险预防、管控、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等各项工作,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尽快制定具体细则或办法。

四是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将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

链接

政策法规司:

《意见》是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的重大改革举措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在发布会上介绍,《意见》的发布是教育系统的一件大事,是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期盼已久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于系统、科学、全面、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中小学安全工作,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和保障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基础教育司:

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教育部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高了师生防范风险安全意识,整体提升了救生逃生防护能力,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安全教育,打造安全、阳光的校园成长环境,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教育督导局:

不断强化管理,加大督导督查力度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巡视员胡延品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公安等部门,不断强化管理,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学校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向好。

据统计,涉校刑事案件已连续4年下降,2016年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为近几年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全国86%的中小学、幼儿园已配备保安员,7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非正常死亡人数每年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其中,溺水、交通、踩踏等事故灾难类死亡人数,每年同比下降近15个百分点。

下一阶段,将督促各地和学校,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防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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